为保存和管理好在“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实现“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范围
凡是中央、自治区、地州等上级部门关于“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的公文、会议资料以及反映“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的各类文档、表格、音像、图片等,均属归档范围。具体分为两大类:
1、文件档案:包括中央、省、地州等上级“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公文、会议资料、领导讲话、来函,本单位在“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公文、图表、会议材料、会议记录、审批表、登记簿、监督卡、信函等;
2、资料档案:包括本单位在“阳光农廉网”公开工作各项活动中形成的视频资料、照片、录音、宣传册、专题片、活动记录、工作图片等相关资料。通过文件、会议、公示栏、局域网、互联网等形式公开的内容。通过各种形式收集、归纳、整理的意见、建议及整改意见等。
二、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为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2、归档的文件材料及相关资料必须完整、清晰、真实、准确;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字迹清楚、工整,纸张及文件格式符合有关要求;
4、归档的文件和材料必须分类立卷、编制目录、打印页码。
三、档案管理
1、归档材料由县监管中心落实专人管理;
2、工作人员及时对归档材料进行分类和立卷,妥善保管有关档案;
3、“阳光农廉网”公开档案保管时限按内容不同,暂定为短期或长期。
4、档案资料的查阅、复制须经分管档案资料的负责人批准,查阅、复制者必须持有效证件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