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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投诉栏之前请认真阅读右边《投诉须知》
2、请您尽量将投诉栏中各个项目填写齐全,尤其是“电子邮箱、联系电话”两项中至少填写一项,以便
于我们与您联系和反馈。
3、反映问题尽可能简洁,字数不要太多,说明问题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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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使用泽普县阳光农廉网网上投诉系统。为加强农村民主监督管理,畅通信访渠道,方便农民群众诉求,规范网上信访投诉工作,确保网上信访投诉安全保密,切实保护信访投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投诉问题的办理质量和效率,请您仔细阅读本须知条款的要求内容。   
    一、受理范围
    信访投诉栏目主要受理:农民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损害农民群众利益权益问题,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以及农民群众个人的诉求、意见建议等范围的涉农问题。

    二、受理程序
    网上投诉处理,实行统一受理、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办法。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由市、县两级农廉大厅专职工作人员受理后经有关领导审核,按照规定程序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了解处理,市、县两级农廉大厅及时将通过农廉网或其他方式反馈办理情况。
    三、办理时限 
    对于反映情况不明、线索不清且无法联系核实的,作留存件处理;对于反映涉及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性等问题,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于群众的意见建议等一般性问题,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于涉及全局、比较重大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农村基层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违法等比较复杂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

    四、反馈答复
    我们将采取三种反馈形式:一是在农廉网上反馈答复。对于政策性、建议性等比较简单容易问题和带有普遍性的一般问题,征得反映人同意后,在市、县阳光农廉网页“投诉反馈”栏目上进行网上公开回复,将及时告知反映人。二是会议反馈答复。对于敏感性或带有共性的问题,进行会议反馈答复。三是单独反馈答复。对于反映重大事项、问题比较复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问题,通过电话、QQ对话、邮箱和约见当事人反馈答复。

    五、注意事项 
    1、反映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互联网及社会公德的有关规定,反映的内容不能涉及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和淫秽的信息资料。

    2、投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3、投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诽谤、诬告、陷害他人。因投诉内容失实、利用投诉举报进行人身攻击等原因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投诉人自行承担。 
    4、为便于调查处理及反馈答复,本网站欢迎实名投诉,请提供真实准确的姓名、联系方式、邮箱等个人资料。该资料不对外公开。
    5、对投诉对象打击报复投诉人的,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工作人员违反本站保密规定,侵害举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向本站投诉举报。 
    6、以下投诉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受理程序:
    (1)内容笼统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投诉。 
    (2)同一投诉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