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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农廉网”网站公开资料审核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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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直涉农单位的入网资料按以下程序审核办理。
1、相关资料由涉农部门具体承办人填报公开资料,相关负责人签字。
2、分管领导依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办事流程和政策法规进行初步审核签字。
3、各项公开资料汇总后由本单位一把手对报送内容进行再审核签字。
4、由电脑操作员上传“阳光农廉网”发布公开,同时上报县监管中心登记备案。
二、乡镇公开资料审核按照以下程序审核办理。
1、各站、所、办具体工作人员填报公开资料,站、所、办负责人签字。
2、分管领导初步审核,并签字。
3、乡镇党政一把手对报送内容进行审核、签字。党务公开资料由乡镇党委书记审核、签字。
4、由乡镇财务管理中心电脑操作员上传“阳光农廉网”发布公开,同时上报县监管中心登记备案。
三、村级公开资料的初步审核,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负责。村级党务公开资料的初步审核,由村支部书记负责。村级初步审核后,再报送乡镇财务管理中心按照乡镇“阳光农廉网”入网资料的审核程序审核、入网发布。